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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对外担保未经决议,担保有效吗?

来源:本站 发布时间:2026-03-27

【案情简介】

原告某投资公司与被告青岛某科技公司、法定代表人刘某担保合同纠纷一案。2022 年 4 月,科技公司为关联公司借款2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,法定代表人刘某签字并加盖公章,但未出具股东会决议。后借款公司无力还款,投资公司起诉要求科技公司承担保证责任。科技公司抗辩对外担保未经股东会决议,担保无效。

【法院判决】

青岛市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:

一、公司对外担保规则:

根据《公司法》第 16 条,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,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,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。

二、相对人审查义务:

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民法典〉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》第 7 条,相对人善意的,担保合同有效。相对人应审查公司决议,但未审查的不必然导致担保无效。

三、本案认定:

1、投资公司未审查股东会决议,存在过失;

2、科技公司公章真实,法定代表人签字真实;

3、投资公司有理由相信担保系公司真实意思表示;

4、认定投资公司善意,担保有效;

四、判决结果:

被告青岛某科技公司对 200 万元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。

【法智律师解读】

青岛法智律师团队提示:公司对外担保效力认定是复杂问题。法智律师团队四点建议:

1、债权人:接受公司担保必须审查决议;

2、公司:规范对外担保程序;

3、法定代表人:不要越权担保;

4、咨询专业律师,确保担保有效;


青岛法智律师团队,担保纠纷专业团队。我们的优势:

✅ 专业经验丰富:团队深耕担保法领域 10 余年,累计处理青岛地区担保案件 600+ 起

✅ 熟悉担保制度:团队精通《民法典》担保制度及司法解释,擅长复杂担保纠纷

✅ 本地化服务:熟悉青岛各区法院裁判尺度,了解法官审判倾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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